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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高价评估合理性被质疑,獐子岛再收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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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2020年1月9日晚,针对4宗海域租赁权等问题,獐子岛对深交所此前下发的关注函作出回复。而就在回复公布后不久,深交所于9日晚再次下发关注函,围绕海参评估单价为全年中较高价格、将实施“养殖户+公司”轻资产运营模式等事项,继续对獐子岛展开询问。

2020年1月3日,獐子岛宣布拟转让4 宗海域使用的租赁权暨海底存货,总价款约亿元,预计可增加獐子岛净利润约7100万元。同日,深交所对獐子岛下发有关交易详情的关注函。

2020年1月9日,獐子岛就交易对方、评估价格、承租后规划等方面回复关注函。獐子岛表示,在本次存货评估中,125g及以上、60g-125g及60g以下的海参评估均价为元/公斤,高于广鹿分公司近3年海参销售均价元/公斤。评估价位较高的原因在于评估人员所询价为该评估时点的市场价,而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2月25日,此时处于冬季海参销售旺季,价格通常为全年中较高价格。

而针对獐子岛的回复,1月9日当晚,深交所再次下发关注函。要求獐子岛就回复中提及的海参评估价格、未来发展模式等细节,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同时,还要求獐子岛披露与大连广鹿渔工商总公司以及各承租方确定的三方协议具体内容。

此外,獐子岛还在回复第一份关注函时提及,交易完成后,獐子岛于广鹿岛海参的经营业务模式将调整为“整合收购地区海参增养殖资源”的“养殖户+公司”的轻资产运营模式,獐子岛将积极布局建设国内外优质海参基地。

围绕上述规划,深交所还要求獐子岛结合目前底播虾夷扇贝受灾、海参业务收入占比等情况, 补充说明后续各项业务的具体经营策略与计划、主要经营风险,并说明“养殖户+公司”运营模式的具体内容,以及是否仍会收购海域进行海参养殖、建设国内外优质海参基地的主要方式。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祝凤岚